关于开展2012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3 00:00:00.0】【浏览次数:1575】

 【 关于开展2012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会协【2010】93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增强非执业会员的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2012年度我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你们按照本通知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方式
为方便广大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需要,2012年度我会对非执业会员培训通过“中华会计网校”进行网上点播学习。学员需登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首页(网址:www.tjicpa.org.cn),点击
“会员继续教育”栏目,选择点击“非执业会员培训”入口登录进行学习,具体操作步骤及相关问题,详见附件说明或“中华会计网校”网站上的学员学习流程说明。
三、培训内容
本年度网上培训内容:企业合并与合并报表、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税法及纳税筹划、近期税制改革要点讲解、股权转让税收政策分析与税务法律策划、企业重组并购纳税处理及运用策划等有助于提高非执业会员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的相关内容。请学员根据自身需要按照培训课时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点播学习。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培训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12月20日,学员需要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网站完成培训学时。
五、培训课时安排
本年度培训课时为:40学时(其中:网上学习不得少于24学时,日常自学不少于16学时。)学员网上听课学习满24学时以后,可在线参加考试。
六、考试安排
非执业会员网上培训设置在线考试环节,考试内容为学员点播学习培训内容的主要知识点,试卷由题库自动随机生成,考试完成后考试成绩及时生成,学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成绩合格方可通过本年度培训取得相应学时。网上在线考试最多提供两次机会,两次考试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学习。
七、考试合格认定
学员可以在培训合格后自行从网站上下载、打印合格证书留存备查。我会将根据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数据,定期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提交我会注册部作为会员参加年检的备查依据。
八、培训费用
2012年度非执业会员培训费用由天津注协为会员承担,学员免费参加培训(注:学员若两次考试均不合格重新学习需要到协会交纳相关费用)。
(九)豁免学时的规定
凡满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欲申请豁免当年培训学时的学员,需于2012年12月31日前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协会培训部提出书面申请豁免201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1.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批准入会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4.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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