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常勇奇等14人为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12:21:35.0】【浏览次数:177】

 【 津注协〔2023〕78号】

各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我会审核,常勇奇等14人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批准成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新增“非执业会员编号查询”功能,会员可通过全科合格证及身份证号(18位或15位)等信息,在系统界面查询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

请各非执业会员参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办事指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办事指南”相关内容,自行下载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

 

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汇总表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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