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 12:03:10.0】【浏览次数:2034】
【 津注协[2012]10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中关于“全面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人才战略”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决定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计划。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非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推荐本机构符合基本条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报名并填写《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和《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申报表—机构汇总》(评估机构填写并盖章)(见附件二、附件三),并于2013年1月23日前将纸质《申请表》和《申报表》一式两份报到注协培训部,将《申请表》和《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培训部邮箱:zxpxb@tjicpa.org.cn。我会将根据各评估机构的申报情况,按照中评协《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严格筛选,择优向中评协推荐。
特别提示: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申报办法是: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资产评估机构推荐汇总后,由评估机构直接向中评协上报申请材料。
培训部联系电话:23247223
附件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计划的通知》
附件二:《资产评估行业新锐人才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附件三:《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新锐人才申报表—机构汇总》(评估机构填写并盖章)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