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5 16:42:39.0】【浏览次数:4332】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通知》(会协[2012]231号)转发给你们,《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请各所组织执业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该审计指引的内容,并在实践中按照相关要求执业,保证执业质量。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