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天津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8 00:00:00.0】【浏览次数:1542】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中评协[201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育培训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度天津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2013年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关于人才建设的要求,立足行业发展规划中对行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分层次、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培训,全面促进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开展分层次有重点的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贯彻分层次培训的理念,不断提高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培训水平,同时继续做好对岗前培训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机构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以远程教育培训班、自办面授班培训班、网络教育培训班、业务交流研讨班等多种方式相合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精心设计自办面授培训班的培训课程,以案例教学、典型业务研讨等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将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最新问题和难点问题作为培训的重点,培训内容力求做到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二、适时开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进一步丰富会员继续教育培训途径和内容,积极探索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形式,研究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网络培训工作。为会员解决培训时间上、空间上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为会员服务的宗旨。

    三、加强培养地方师资,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委员会的作用

    继续做好师资培养工作,不断充实地方师资队伍。2013年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派出师资参加中评协组织的各种面授培训,并安排师资对会员进行回授,从而促进我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委员会在培训工作中出谋划策的积极作用,在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等方面积极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利用专家的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

    四、继续推进培训管理网络化,促进培训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

    在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协会办公自动化工作不断加强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行业执业会员培训管理的网络化,不断改进培训管理方法,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利用行业协会网站积极宣传行业培训动态,科学高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五、加强对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审查及培训实施的监管

    根据《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可向所在地地方协会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内部培训资格:

    (一) 拥有30名以上(含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 年评估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三) 具备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四) 拥有或聘请有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
  (五) 有能力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并保证培训质量。

    凡具备以上条件并拟申请2013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评估机构,需按要求将文字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协会培训部。经审查合格后,培训部将对符合内部培训资格条件的评估机构予以认定批复并在行业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培训部将对内培机构2013年开展内部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附件: 2013年度天津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班计划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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