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4-19 10:27:21.0】【浏览次数:21571】

 【 津注协[2013]1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改进和加强行业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会协〔2010〕12号)文件精神,发挥行业协会监督管理职能,促进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的提升,结合我市行业执业质量和执业环境实际情况,经过认真分析、总结经验,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执业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水平,突出检查重点

    认真总结行业执业质量监管检查的经验,探索科学高效的检查方法,确保系统风险检查落实到位。特别是依据中注协检查工作底稿,研究对中小规模事务所检查更为科学高效的方法,确保检查工作突出重点、提高效率。

    进一步了解和分析掌握执业质量低下的事务所和执业风险较大的业务领域,将事务所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本鉴证等领域的审计业务,将频繁转所、执业能力与承办业务数量严重失调及高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检查事务所遵循会计审计准则情况,同时加大对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事务所内部治理建设情况、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情况的检查力度。

    二、充实兼职检查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监管检查水平

    不断改进监管检查队伍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充实兼职检查人员队伍,建立检查人员库。有计划分步骤地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促进检查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地不断提高,在实践中形成一支业务能力强、执业经历丰富的检查人员队伍。继续做好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评优工作,积极表彰在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团体和个人,促进检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注重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对检查工作的督导和专业支持,确保检查工作标准统一、程序到位,保证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高效开展。

    三、以行业信息化建设促进执业监管工作的改革创新

    在2012年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度将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和工作需要,积极提升监管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全面推动防伪报备系统使用,促进行业监管工作由事后监管向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备案的转变,同时促进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做好2012年度防伪标识使用情况统计汇总和2013年度防伪标识发放工作。力争在防伪报备手段提升过程中,保证工作的安全稳健和平稳过渡。

    四、加大行业自律惩戒力度,将监管检查与培训工作相结合

    采取有力措施对行业执业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执业质量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规执业行为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不断提高行业执业质量;对涉及投诉举报的问题认真调查了解,通过专业委员会充分论证鉴定,对经检查属实的违规行为,提交惩戒委员会依照规定严格惩戒;对个别执业质量低下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采取强制培训,培训费用自理。通过加大行业自律惩戒的力度净化执业环境,使得行业发展步入平稳有序的轨道。

    将监管检查工作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坚持做好会员职业道德教育,将监管检查出的问题以案例教学的形式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向会员进行讲解。力争通过监管检查促进培训内容更加丰富和具有针对性、务实性,杜绝相同问题的再次出现,促进行业执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促进执业收费标准改革及诚信公约签订,坚决打击不正当低价竞争

    为促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收费办法改革和行业自律公约的出台,我会在2012年度做了大量的问卷调查及行业收费测算汇总工作,并组织召开行业座谈会及部分事务所参加的收费研讨会议。为了规范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行为,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运行机制,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促进行业诚信建设,2013年将重点推进我市行业收费改革工作,积极为事务所搭建平台,促进行业签订自律公约,与此同时配以实施启用业务报备系统,从而形成实时监控、动态监控、外部监控、有序发展、公平竞争的良好执业环境。

    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获取的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抓住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惩治串通舞弊、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采取回扣、恶意压价“接下家”等违反职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动态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

    六、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改善执业环境

    近年来,随着行业的发展进步及执业领域的不断拓展,越来越多业务涉及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接触和协同配合。要从维护行业权益、促进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与财政监察专员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等各种形式,建立多层次互为补充的监管体系,减少多头监管与重复检查,积极协调行业执业中的相关问题,在行业发展中起到积极推动、统一协调的促进作用。

    七、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在行业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惩戒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惩戒工作程序、工作流程,保证惩戒工作的透明、公开、公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工作中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研讨论证,认真听取专家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行业执业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行业监管工作是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贯彻实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保证执业质量,维护公众利益,增强行业公信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会将加大力量做好此项工作,力争通过行业执业监管工作,促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稳步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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