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立信中联闽都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05-31 11:00:00.0】【浏览次数:2003】
【 津注协(2013)53号】
立信中联闽都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2013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注协和天津注协有关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经天津注协培训部审核认定,批准立信中联闽都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详见附件)具备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内部培训资格。
请你们接到批复后,及时将本单位2013年度培训计划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并与天津注协培训部配合,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 按时上报书面培训资料。
各内培事务所根据自身举办培训班的时间、班次数量等情况,应在完成培训班的10日内,或者在每个季度末,最迟在11月30日以前,向天津注协培训部报送以下书面培训资料:
(1)培训大纲、讲义或培训教材;
(2)注册会计师手签考勤记录;
(3)培训课程及授课教师评价表(请从《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13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中的附件下载填写);
(4)培训考核试卷;
(5)培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6)培训总结。
2.随时将本所举办培训班的信息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中。
附件:2013年度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3年度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1. 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