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张洁等5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5 09:45:21.0】【浏览次数:1608】
【 津注协(2013)5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25号令)的相关规定,鉴于张洁等5名注册会计师(见附件)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决定注销上述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事务所名称 |
1 | 张洁 | 女 | 天津市兴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2 | 刘凤兰 | 女 |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 | 李莎 | 女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所 |
4 | 刘婷 | 女 | 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 |
5 | 马晓东 | 男 | 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