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6 13:44:32.0】【浏览次数:1760】

各资产评估机构及全市注册资产评估师: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进行意见反馈。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9.26

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征求意见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近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为全面反映资产评估行业对“草案”的意见,使全国人大充分了解资产评估行业的心声,请广大从业人员积极研讨“草案”,本着对国家法制建设、对行业健康发展负责任的态度踊跃向全国人大提出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积极动员本地区从业人员参与评估立法征求意见活动,并注意征求意见是以个人为单位,应动员尽量多的人员参与。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资产评估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31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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