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上报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信息的提示
【发布时间:2013-12-19 16:49:39.0】【浏览次数:21601】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13年度即将接近尾声,经统计截止12月20日评估报备系统中还有14家评估机构的信息为零。根据津注协〔2011〕49号文件规定,为了加强我市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报备管理工作,对不进行业务信息报备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中评协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行业惩戒,并不予所在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
望没有进行报备的见此提示后抓紧时间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注:每天12月31日为中评协业务报备系统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