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登记时按照此办法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