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和会员入会须知
【发布时间:2016-04-05】【浏览次数:13013】
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4号)和中评协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5号)规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和会员入会手续。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程序
(一)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先用手机号进行注册,然后登陆(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按照系统要求填录,确认提交,市注协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再报中注协进行确认。
(二)申请人打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手写签字。
(三)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和会员入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属于内退、下岗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本人与所在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评估机构人员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理登记时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6)二寸蓝底电子版照片。
2、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二寸蓝底电子版照片。
二、办理时间:
执业会员每月前五天(遇节假日顺延)。
非执业会员每季度五天(遇节假日顺延)。
三、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证书由中评协印制、管理,市注协发放。
四、资产评估师印鉴由中评协统一规定规格和式样,并由市注协制作、发放。
五、系统录入以后,请与注协注册部联系,无问题后送纸质材料。
六、联系电话:23287883
附件:个人会员信息管理模块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