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第一期远程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04:55:14.0】【浏览次数:2574】

 【 津注协〔2017〕第 4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17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将于5月举办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第一期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5月23日—25日(5月23日早8:45报到)

培训地点:会计之家10楼远程教室(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培训主题、师资及内容

培训主题:新审计准则专题培训班

培训师资:中注协相关专家

培训内容:

包含8个方面:审计报告改革总体情况介绍;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准则第1503号(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审计准则第1504号(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准则第1521号(其他信息);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沟通)。

三、培训对象:注册会计师

四、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按照市注协分配的参训名额于 5月21日前登录中注协网站(网址:http://www.cicpa.org.cn)首页右下方“行业管理系统(会员版)”进行网上报名。

五、其他事项

1.由于新审计报告系列准则是2017年中注协要求的覆盖性培训内容,且这些新的准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因此,市注协要求各事务所务必按照分配的名额(注:名额分配详见通知附件)按时派人参加本期培训班。

2.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需携带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3.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培训合格后还需参加市注协举办的网络培训补足所差的16学时(注:网上学够16学时后不用考试)后,才能确认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40学时的培训任务。

4.凡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按时出勤参加培训,严禁代签到、代听课现象。

附件:2017年注册会计师第一期远程培训班参训名额分配表

培训部联系电话:  23247223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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