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2016-2017年度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07:05:47.0】【浏览次数:2581】

 【 津会行党〔2017〕15号 】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

为展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励和调动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积极性,增强行业党建工作活力,推动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以行业党建工作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决定开2016-2017年度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表彰对象及评选范围

表彰对象是:在行业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行业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等优秀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要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党务工作者倾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交叉。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并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业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行业各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含党建工作指导员)。

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的评选范围是支持党建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非中共党员合伙人(股东)。

二、评选条件

1.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本组织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同志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三会一课”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富有生气,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2.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勇于承担急艰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认真学习研究党建理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履职尽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

(3)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思路新、方法好,积极研究和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建设队伍,取得较好成绩,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4.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党组织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党组织10个。

根据中注协《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17]6号)文件要求,行业党委将综合2015至2017年度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情况,向中注协行业党委推荐2个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名额

本次表彰的优秀个人共19人,为2016年12月31日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员数的3%,并将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等之间合理分配。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可推荐优秀个人不超过本党支部(总支)党员人数的5%(以2016年12月31日党员数为基数,不足1人按1人计),并在三类优秀个人之间合理分配。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由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自行申报;优秀个人按照评选条件,以党支部为单位,自下而上酝酿推荐。

(二)2017年6月26日(周二)前,行业各党组织填写先进党组织、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各一式两份,其中先进党组织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优秀个人800字左右,报送行业党办。

(三)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征求市注协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行业党委提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建议名单。

(四)行业党委根据有关申报材料和先进事迹,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定,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表彰对象相应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成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过程。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务求每个推荐表彰的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高质量完成。各党组织要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后报送行业党委办公室。

行业各党组织应积极号召和组织全体党员、党务工作者和从业人员学习先进,以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推进行业党建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23252771,邮箱:zxdb@tjicpa.org.cn

 

附件:

1.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2.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推荐审批表  

5.填表说明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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