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曹晶等66人(2018年度第三批)为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00:58:23.0】【浏览次数:2998】
【 津注协〔2018〕76 号】
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我会审核,曹晶等66人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批准成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于2018年7月27日至8月3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天津注协网站www.tjicpa.org.cn下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注协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607室注册部。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附件:2018年度第三批天津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汇总表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