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中介机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13 11:16:57.0】【浏览次数:3904】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 市审批办 市网信办关于印发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措施的通知 》(津发改价费〔2017〕612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中介机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公示。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存在注销、新设等不断变化的情况,我们将随时对收费公示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1.注册会计师行业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2.资产评估行业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