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14:52:49.0】【浏览次数:2128】
【 津注协〔2019〕8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关于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统计。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调查表》。
一、填表要求
1、填表时可对照《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要件目录情况统计表》进行填写,并在备注中注明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2、请在备注中注明该收费是否涉企。
3、如有《天津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中介要件收费情况统计表》中涉及的情况请填写该表。
4、如果没有相关情况请填无。
二、此项工作时间要求比较紧急,并涉及今后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积极配合,认真填报,务必于2019年1月21日前,将Excel电子版报表及盖章并扫描的纸质报表发送相应邮箱。
会计师事务所请发送到sundan2257@163.com ,
评估机构请发送到zxbgs@tjicpa.org.cn。
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联系人:孙丹 电话:23287885,张紫园 23288500
附件:1.《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调查表》
2.《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要件目录情况统计表》
3.《天津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中介要件收费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