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12:36:01.0】【浏览次数:2217】

 【 津注协〔2019〕73号】

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津注协[2009]7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会所属全部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一)2018年12月15日前,在我会网站(www.tjicpa.org.cn)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继续教育课程,详见《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津注协【2018】49号);

(二)2018年12月31日前,已交纳当年的非执业会员会费,详见我会网站(www.tjicpa.org.cn)上《关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网上缴纳会费的通知》;

(三)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取消会员资格的情形。

三、年检要求

(一)会员按时间要求完成网上继续教育和交纳会费后,确认为年检合格,会员年检通过信息将于2019年6月份在我会网站公布。

(二)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三)会员年检情况可在我会网站(www.tjicpa.org.cn)文件中查询。

联系电话:022-23287883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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