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法院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12:46:54.0】【浏览次数:26113】

 【 津注协〔2019〕8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天津市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提高司法鉴定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2019年司法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进入《名录》集中申报工作。为更好地搭建平台服务会员,助力行业拓展业务领域,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7:00点前。

二、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加入《名录》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于按照附件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进入<天津法院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工作的函》(津高法函【2019   19号)文件第部分(一)至()项内容整理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需附上目录并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注协监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监管部邮箱。

联系电话:23287885

邮箱:tjpg_jgb@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工作本着自愿原则,由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自主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如因事务所、评估机构自身原因导致逾期未能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附件中第四项(二)款,系指办公地址,请准确填写;第(三)款,系指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报告;第(五)、(六)、(八)款,审核时需要核对原件,申报时一并提交。

附件: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进入《天津法院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工作的函

      2.从事司法鉴定评估人员情况统计表

 

 

                             2019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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