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法院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12:46:54.0】【浏览次数:26113】
【 津注协〔2019〕8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天津市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提高司法鉴定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2019年司法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进入《名录》集中申报工作。为更好地搭建平台服务会员,助力行业拓展业务领域,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17:00点前。
二、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加入《名录》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于按照附件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进入<天津法院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工作的函》(津高法函【2019】 19号)文件第四部分(一)至(十)项内容整理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需附上目录并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注协监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监管部邮箱。
联系电话:23287885
邮箱:tjpg_jgb@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工作本着自愿原则,由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自主申报,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如因事务所、评估机构自身原因导致逾期未能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附件中第四项(二)款,系指办公地址,请准确填写;第(三)款,系指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报告;第(五)、(六)、(八)款,审核时需要核对原件,申报时一并提交。
附件: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进入《天津法院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名录》工作的函
2.从事司法鉴定评估人员情况统计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