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期远程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12:21:44.0】【浏览次数:1949】
【 津注协〔2019〕86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19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将于7月下旬举办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期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7月23日—25日(7月23日早8:45报到)
培训地点:会计之家5楼学术报告厅(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培训主题、师资及内容
培训主题: 新税收政策与实务远程培训班。
培训师资:上会院、会计师事务所专家、高等院校。
培训内容:
1.最新税收热点与大数据税收监控;
2.“营改增”和最新个税政策解读;
3.纳税筹划及风险管理;
4.资本运作和并购重组中的税务问题;
5.非贸易付汇的税收问题。
三、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
四、报名方式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 7月21日前登录中注协网站(网址:http://www.cicpa.org.cn)首页右下方“行业管理系统(会员版)”进行网上报名。
五、注意事项
1.凡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按时出勤参加培训,培训班实行上、下午考勤签到制度。
2. 参训学员要结合本期培训班的相关课程内容撰写心得体会(800字左右),作为考核学员本次培训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培训班不再专门出题测试)。请学员务必于7月30日前将撰写的心得体会电子版传至市注协培训部邮箱:zxpxb@tjicpa.org.cn 凡是不按时上交培训心得体会的学员,此次培训视为不合格。
3.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培训合格后还需参加市注协举办的网络培训补足所差的16学时(注:网上学够16学时后不用考试)后,才能确认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40学时的培训任务。
培训部联系电话(传真): 23247223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