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李红梅等14人为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2 11:15:59.0】【浏览次数:2815】

 【 津注协〔2019〕113号】

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我会审核,李红梅等14人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批准成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于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天津注协网站www.tjicpa.org.cn资料下载中下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注协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607室注册部。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汇总表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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