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16:44:17.0】【浏览次数:24343】

 【 津注协〔2019〕123 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更好的配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完成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现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并11月13日下午5点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注协监管部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23287885

联系邮箱:39382784@qq.com

附件:关于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2019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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