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16:44:17.0】【浏览次数:24343】
【 津注协〔2019〕123 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更好的配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完成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现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并于11月13日下午5点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注协监管部。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23287885
联系邮箱:39382784@qq.com
附件:关于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