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2019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限期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11:24:34.0】【浏览次数:2191】
【 津注协〔2020〕9号】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通知》(会协[2006]63号)的规定,我会将于2020年2-3月期间对2019年尚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见附件)开展限期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0年2月22日—3月22日
二、培训方式:采取网上培训学习并完成考试的形式。未完成培训人员务必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上网学习完成规定40学时并在线考试合格,才能确认完成培训。
三、培训费用:80元/人(费用自理)
四、培训流程:本次注册会计师补培训开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上课程。
学员登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tjicpa.org.cn),点击右侧“网上培训”栏目,选择点击“注册会计师执业教育”入口登录,点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网上交费,选择课程学习,完成学时并在线参加考试合格。
五、培训考试
学员必须学满40学时后方可参加网上在线考试,考试内容为所选择的学习课程内容的主要知识点。
考试时长为45分钟,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共20道,5道单选、5道多选、10道判断。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试卷随机产生。
六、学员在网上学习期间若遇到问题请拨打电话:4009005955(24小时);021-69768038;021-69768138
培训部联系电话:23247223(注: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弹性工作,如电话无人接听,请通过邮箱:zxpxb@tjicpa.org.cn 联系相关事宜。)
附件:2019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