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行业来(返)津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00:57:03.0】【浏览次数:3028】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就加强我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来(返)津人员排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执业机构来(返)津人员排查管理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要全面掌握本单位来(返)津人员情况,逐人建立底册台账,做到“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情况清”。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
二、按时报送机构来(返)津人员数据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按要求向行业协会报送执业机构来(返)津人员数据。
执业机构应于2月22日进行首次填报;自23日起,每日(含法定节假日)填报过去24小时相关数据。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行业协会高度重视,明确专门科室负责该项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应积极行动,迅速部署执业机构排查工作,建立台账,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二)强化监督指导
发挥行业党建引领作用,在填报工作中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帮助。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合相关督查工作。
(三)实行专人负责
各执业机构接到通知后,及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台帐的填报管理和信息上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填报方式
(一)填报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由指定的专人添加微信“行业外地来返津人员排查管理群”(二维码附后),按提示要求填写共享文档《外地来(返)津人员排查管理情况统计表》。
(二)首次填报时段。2022年2月22日上午10:30前,填报从2022年2月7日0时至2022年2月22日上午10时的数据。
(三)二次及以后填报时段。从2022年2月23日起(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10:30分前,填报过去24小时的数据。过时未填报的视同数据无变化。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