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08:42:00.0】【浏览次数:1739】

 【 津注协〔2022〕2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6号)要求,结合我市行业实际,现对各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决定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成果,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巩固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成果,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服务会员能力和水平,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2022425日,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会议通过了《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提请审议减半征收2022年度本级会费的议案》,决定减半收取2022年度本级会费。

2022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二、计算标准及分配比例

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和分配比例,仍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缴方式及时间

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于2022525日前按要求上缴会费。会费电子票据将发送到各事务所邮箱,请缴费后注意查看。

会费通过汇款方式缴纳,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小白楼支行

账号:0302011309101002114

四、有关要求

1.依据现行会费政策,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嵌入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请严格按照系统数据执行。

2.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截止日期做好上缴会费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市注协财务人员联系。

会费收缴工作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23288500

其他联系方式:天津注协财务工作QQ群,群号:240388768。                     

 

 

 

20225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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