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我市业务防伪报备系统自10月1日停止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09:03:01.0】【浏览次数:1182】

 【 津注协〔2022〕3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自201541日开展业务防伪报备工作,对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行业监管工作水平发挥了良好的作用。现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拟于2022101日起停用我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防伪报备系统。《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津注协〔201974号)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管理平台密钥管理办法》(津注协〔201525号)将同时废止。

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请各事务所在2022101日前自行做好本所以往年度报备数据的下载保存工作。

二、在我市业务防伪报备系统停用前,系统各项功能仍可正常使用,在此期间事务所可根据自身及客户的需求统筹考虑是否继续报备。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使用,熟悉相关操作,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反馈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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