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0 00:00:00.0】【浏览次数:2026】

 【 关于开展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2011年度我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请你们按照有关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一、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方式
为方便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需要,2011年度我会对非执业会员培训通过“东奥会计在线”进行网络点播学习。学员需登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首页www.tjicpa.org.cn,或者直接在地址栏目键入http://www.dongao.com/zkhxjy/tianjin/,点击“非执业会员培训”入口登录进行学习,具体操作步骤及相关问题,详见附件说明或东奥网站上的学员手册。
(三)培训内容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会计准则、职业道德、税法相关知识及其他有助于提高非执业会员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的相关内容。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培训时间为7月20日至12月31日,学员需要在此时间段内登陆网站完成培训学时。
(五)考试安排
非执业会员培训设置在线考试环节,考试内容为必修课主要知识点,试卷由题库自动随机生成,考试成绩即时生成,学员在规定的时限内考试合格方可通过本年度培训取得相应学时。培训设置的考试将最多提供三次机会,三次考试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学习。
(六)费用
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培训费用由天津注协为学员承担,学员为免费参加培训。凡本年度内因未在指定期间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等情况未取得学时的非执业会员,需要由学员自行承担重新学习的相关费用,将学费缴纳到协会,由协会统一向网校为学员申请重新学习和考试机会。
(七)考试合格认定
学员可以在培训合格后自行从网站上下载、打印合格证书备查。协会将根据东奥提供的数据,定期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提交协会注册部作为会员参加年检的备查数据。
(八)豁免学时的规定
凡满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欲申请豁免当年学时的学员,需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协会提供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一)学时要求
根据中注协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会协【2010】93号文件)的规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以学时形式进行确认,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其中投入式学时(即通过协会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活动取得的学时)不少于24学时,产出式学时(即非执业会员通过自我学习与专业工作等,达到保持和提升胜任能力的有关要求与学习目标从而获得的学时)不少于16学时。
(二)豁免规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本办法完成继续教育的非执业会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属地方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
1.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批准入会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4.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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