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3 00:00:00.0】【浏览次数:21969】

 【 关于开展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注协〔2012〕67号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2〕112号)的文件要求,我市即将开展2012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准则的执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收取、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的持续、合伙人或股东任职条件的持续、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持续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的情况。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重点检查新的评估业务报告)。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准则规范的执行情况,并兼顾其他业务准则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没有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 (二)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况。检查重点是:是否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是否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是否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是否采用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招揽业务。 (三)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检查重点是: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重点检查这些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尤其是对评估工作底稿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情况;对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是否存在以分公司的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收取情况。检查重点是:评估机构公示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出具票据情况;项目收费价格浮动幅度;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时的投标报价;资产评估项目实际收费情况(项目取得方式、收费方式、计费依据或计费标准、实际收费相对于收费标准的折扣、业务约定书载明收费金额实际收费金额等)。 (五)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的持续情况、合伙人或股东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情况。检查重点是:2011年末,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股东、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否持续符合《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相关条款。 二、检查范围和检查对象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抽查以往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检查对象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的规定,按照每5年内至少接受一次质量检查的原则,结合我市资产评估机构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年度检查对象。 三、时间安排 (一)7月30日前被查评估机构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待检查人员进驻后提交给检查组。请被查评估机构抓紧做好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和发文登记工作; (二)8月下旬至9月28日组织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工作。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2012年10月20日前,针对检查结果,依据《检查办法》和《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对有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处理处罚工作。 五、其他事项 所有检查对象应当在检查组到达前,完成检查通知书中要求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检查配合工作: 1.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 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六、评估机构需提供如下检查资料 1.机构简介(复印件及电子版) 2.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复印件、备查 3.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备查) 4.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一)(打印件、电子版) 5.2010年至2011年12月底之前发文登记本(电子版、备查) 6.2010年至2011年12月底之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其工作底稿(备查) 7.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目录(附件二)(复印件、电子版) 8.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备查) 9.机构评估师名单(打印、电子版) 10.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证书(备查) 11.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备查) 12.合伙人或股东专职证明材料(备查) 附件:1.机构基本情况表 2.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目录 3. 被查机构上报项目情况表 4.2012年被查事务所名单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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