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我市2010年度(第一批)阎鹏等13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2 00:00:00.0】【浏览次数:2066】

 【 关于同意我市2010年度(第一批)阎鹏等13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津注协〔2010〕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财政部审核确认,阎鹏等13名注册会计师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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