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张佩岭等26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2 00:00:00.0】【浏览次数:2171】
【 关于撤销张佩岭等26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津注协〔2012〕1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张佩岭等26名注册会计师(名单附后)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未能通过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决定撤销上述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名单如下。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