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我市2012年度(第三批)张燕等23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3 00:00:00.0】【浏览次数:2009】

 【 关于同意我市2012年度(第三批)张燕等23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津注协〔2012〕6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政财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财政部审核确认,张燕等23名注册会计师(见附件)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执业。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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