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10 00:00:00.0】【浏览次数:1893】
【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津会行党[2010]5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
现将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会学组[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
中共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二O一O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