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24 00:00:00.0】【浏览次数:1828】

 【 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0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中评协[2010]1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培训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要求为目标,以《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为指导,不断加强和提升行业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培训内容的设计和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和不同类型的培训。严格管理精心安排,进一步加强我市资产评估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培训报名及考勤管理
根据中评协统一要求,本年度各期培训管理均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软件进行。请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关注天津注协网站首页(www.tjicpa.org.cn)上的培训班信息,及时进行培训报名。
培训班从本年度起将逐步采用IC卡管理考勤,评估师参加培训需要携带由中评协统一发放的IC卡进行考勤签到。
二、内部培训资格及管理
根据《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可向所在地地方协会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内部培训资格:
(一) 拥有30名以上(含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 年评估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三) 具备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四) 拥有或聘请有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
(五) 有能力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并保证培训质量。
凡具备以上条件并拟申请2010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评估机构,请于3月31日前将文字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协会培训部。经培训部审查合格后,将对其2010年度内部培训资格进行认定,培训部将对机构开展内部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为确保给每个会员提供均等的培训机会,在培训班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协会将优先安排不具有内部培训资格机构的评估师参加协会统一举办的各期培训班。
三、培训结果通报及学时确认
各期培训班结束后,我们将在协会网站上及时公布本期培训班合格人员名单,并将学时录入中评协培训管理软件。请各机构及时查看并核对名单,以便掌握本机构资产评估师培训总体情况。
2010年度协会将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力争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促进我市注册资产评估行业队伍素质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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