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单科换专业阶段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6 00:00:00.0】【浏览次数:1685】

 【 关于天津市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单科换专业阶段证书的通知】
参加全国CPA考试并在五年内取得六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请于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23日(六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历年单科成绩单、相关证明资料、报名卡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手续。
姓名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身份证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变更身份证号证明原件。
六科合格成绩中有外省市取得单科合格的考生需出具加盖地方考办公章的合格成绩通知单。

已经办理旧制度单科换全科手续的考生,可来领取全科合格证。

办公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办公地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02室)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办 公 室
 
网站主办方介绍    联系方式    网站导航    网站声明    您是第 315269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津ICP备05002894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