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薪火相传 开拓创新”主题教育征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0 00:00:00.0】【浏览次数:1916】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薪火相传 开拓创新”主题教育征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协[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30多年来,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在财政部党组领导下,行业从业人员在全身心投入行业建设与发展事业的同时,也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精神财富,形成了兼具时代发展共性与鲜明行业工作特性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弥足珍贵,堪教后人。今年3月,财政部启动了以“薪火相传 开拓创新”为主题的继承弘扬财政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教育活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藉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东风,发掘、整理和弘扬行业优良传统作风,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伸。为广泛收集史料,深入研究史实,共推行业文化建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面向全国协会系统开展一次“薪火相传 开拓创新”主题教育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1.反映行业恢复重建以来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2.反映行业领导和群众工作、学习、生活中感人至深的片段。
3.反映各级注协优良传统作风。
4.个人关于传承优良传统作风的感悟和思考。
5.归纳、总结出能够精炼反映优良传统作风的语句、短文。
6.注册会计师行业近年来在传承实践优良传统作风方面的成功事例、经验和启迪。
7.对反映优良传统作风的历史图片或实物进行解读等。
二、要求与组织
1.紧扣主题,观点正确,内容充实,积极向上,论证详实,感情真挚。
2.逻辑严谨,结构合理,语言流畅,文字简洁,文风朴实。
3.不限体裁,不拘形式,报告文学、小说、杂文、诗歌、散文等均可。写人记事的文章基本事实要真实、生动、有启迪性。文章篇幅一般在3000字以内,如有必要可自定篇幅。文中所附相关图文历史资料请注明出处、作者。投稿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4.征文参考选题供撰写时参考,具体题目由作者自定。
5.各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充分利用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有效形式,及时传达精神,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6.各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6月1日前至少推荐3篇征文并用Word格式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评选与奖励
各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对本单位征文的筛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组织有关力量对各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推荐的征文进行评审。获奖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对获奖征文作者将给予适当奖励,获奖征文推荐使用,同时以省级协会为单位评选表彰征文组织奖。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单 明
2.联系电话:010-88250345
3.电子邮箱:71cpa@cicpa.org.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中注协党办 邮编:10003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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